这份合同看上去比当年乔丹和耐克的合同还要大,而且没有任何限制条件,但其实是远不如乔丹的合同。
乔丹当年的合同还有三个条件,分别是最佳新秀和全明星、场均20+,如果完不成这三个条件,耐克有权中止合同,但他只用一年就完成了这三个条件,拿到了所有的钱。
84年的时候,全联盟最高的代言合同是湖人球星詹姆斯沃西和新百伦的合同,1年15万美元,乔丹的每年50万美元就是天价,而且耐克还允诺乔丹拥有球鞋的销售分成,还在签约的时候送上了一辆兰博基尼,待遇远超老王。
不过对于一个菜鸟而言,又是不卖鞋的中锋,还不是美国人,能拿到这个合同,已经是不可思议了,没有CAA操作根本不可能,要知道全联盟加起来也没几个球星拥有签名球鞋合同,现役的绝大多数全明星都没有。
举个例子,奥尼尔,去年他在进入联盟的时候,耐克与锐步同时选择了他,而他的唯一要求是要有自己的签名球鞋。
但是耐克拒绝了,不愿意给出签名球鞋的合同,理由就是中锋不卖鞋,三大超级中锋都这样,他们并不看好奥尼尔的未来。
好笑的是,他们却给了莫宁这样的合同,理由是莫宁没有奥尼尔那么高大,能卖更多的鞋。
最终锐步给了奥尼尔签名合同,而且金额非常大,5年1500万美元,每年300万美元。